深圳,一位打工女孩省吃俭用攒了半年工资,买了一辆1600元的电动车,谁知才骑了3天,就被巡警强行扣押。更气人的是,她拿出合格证明,巡警竟不理不睬。这个倔强的女孩,将公安局告上法庭,9年后,法院给了她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!01 案情回顾2014年深圳,正是城中村改造最火热的时候。像周小红这样的打工者,住所被迫一搬再搬,越来越远离市中心。每天早上5点半,周小红就要起床赶公交。挤破头才能上车,到了公司往往已是大汗淋漓。晚上加完班,排队等公交时常要被晚风吹到瑟瑟发抖。一次偶然机会,她看到同事小张骑电动车上班。“我从城中村到公司,之前要2个小时,现在40分钟就到了。”小张的话让周小红心动了。存钱计划马上开始:泡面配咸菜的日子,周小红坚持了整整半年。终于在初夏时分,她拿着攒下的1600元,买到了梦寐以求的电动车。“第一次骑车去上班,路过那些挤公交的人群,我心里美滋滋的。”周小红说。但她怎么也想不到,这份期待中的幸福,只持续了短短72小时。那天傍晚,巡警以“车辆超标”为由,强行扣押了她的电动车。任凭周小红出示各种合格证明,对方就是不为所动。最讽刺的是,这群“执法者”连基本的执法权限都没有。按照法律规定,普通巡警无权进行交通执法。“你们不是交警,凭什么扣我的车?”周小红质问道。回应她的,是一份莫名其妙的处罚决定书。这个打工女孩不认命。她省下饭钱找律师咨询,下班后泡图书馆查法律条文。很快,一纸诉状将公安局推上了被告席。接下来的9年,周小红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和煎熬。开庭、取证、上诉,来来回回不知多少次。她的倔强感动了不少人,志愿律师们也开始为她免费提供法律援助。2023年末,这场持续9年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。法院认定巡警扣车行为违法,判决公安局赔偿1600元。02 法律分析一、巡警能扣电动车吗?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,警察不能随便扣车,特别是如果没有正当理由。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二十四条也明确,只有交通警察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才能扣车。扣车的这个权力,实际上是交警的事,而不是巡警可以随便做的。因为这次扣车的是巡警,所以他们并没有这个权力。二、扣押行为合法吗?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,只有交通事故现场的交警,才能在需要调查取证的时候扣留车辆,还得妥善保管。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三十九条也说了,如果要扣车,一定要有书面凭证, 扣车的过程要按照规定来,保证车子安全保管。但在这起事件中,巡警只是因为“车辆超标”就扣车,并没有按照这些法律要求的程序操作。他们的行为是不合法的。03 案件看法网友们看到这个判决,为周小红点赞: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公权力更要守住底线。”对于这件事儿,你怎么看呢?